抚养费纠纷常见问题解析
2023-06-28 来源: 浏览:
抚养费是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经济支出的约定,涉及到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等方面。本文将探讨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案例,并针对现行法律下的抚养费制度提出探讨和建议。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抚养费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被抚养人通常是未成年人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而抚养费则是其生活和教育的基本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是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月付,支付时限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不超过被抚养人的18岁周岁。
在实际案例中,抚养费纠纷常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能否溯及过往?
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通过检索案例,均认为起诉变更起诉前的抚养费不符合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该变更不具有溯及力,新的抚养费支付标准仅适用于起诉后的抚养费支付而不能适用于之前的抚养费支付。如:夫妻双方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照1000/月,自离婚协议签订日支付至起诉之日不能够得到支持,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500/月支付。
2.抚养费是否包含教育费?教育费能否额外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另外,双方在签定离婚协议书时,并未对教育费的问题单独作出约定,故被告只需按离婚协议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即可,原告要求被告另行承担教育费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支持。
3.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经过检索案例,司法实践中,原告绝大多数以生活成本增加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对此法院一般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成本的增加,原告成长所需生活费用也会相应增多,为保障其正常的生活与学习,对其抚养费应予以调整。
4.增加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调整,如何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通过检索川内案例,原告起诉增加抚养费,应提供被告经济收入及财产状况以证明其诉求合理,如:原告起诉要求调整抚养费至1200元/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被告需提交原告每月固定4000-6000的收入证明,否则无法支持其主张。
案例中,原告一般都无法提供被告的收入证明及财产状况,法院一般根据被告的抚养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原告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情况,酌情确定。川内案例中,近年来,只有2020年2例增加抚养费的案例可供参考,其中一个案例是将2011年的300元增加至1000元,另一个案例系高三复读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为600元/元。
5.抚养费纠纷中能否提出探视权的诉求?
法院认为,案由为抚养费的诉讼,而非离婚诉讼,不涉及探视权问题,两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当事人提出的探视权不在本案的审理范围之内,故对当事人提出的探视权的请求,本案不予涉及,可以另案起诉。
起诉案由中有探望权纠纷,关于探望权的问题,应另案起诉,在抚养费纠纷中法院不予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是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月付,支付时限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不超过被抚养人的18岁周岁。
在实际案例中,抚养费纠纷常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能否溯及过往?
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通过检索案例,均认为起诉变更起诉前的抚养费不符合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该变更不具有溯及力,新的抚养费支付标准仅适用于起诉后的抚养费支付而不能适用于之前的抚养费支付。如:夫妻双方离婚后,离婚协议约定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照1000/月,自离婚协议签订日支付至起诉之日不能够得到支持,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500/月支付。
2.抚养费是否包含教育费?教育费能否额外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另外,双方在签定离婚协议书时,并未对教育费的问题单独作出约定,故被告只需按离婚协议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即可,原告要求被告另行承担教育费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支持。
3.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经过检索案例,司法实践中,原告绝大多数以生活成本增加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对此法院一般认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成本的增加,原告成长所需生活费用也会相应增多,为保障其正常的生活与学习,对其抚养费应予以调整。
4.增加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调整,如何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通过检索川内案例,原告起诉增加抚养费,应提供被告经济收入及财产状况以证明其诉求合理,如:原告起诉要求调整抚养费至1200元/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被告需提交原告每月固定4000-6000的收入证明,否则无法支持其主张。
案例中,原告一般都无法提供被告的收入证明及财产状况,法院一般根据被告的抚养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原告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情况,酌情确定。川内案例中,近年来,只有2020年2例增加抚养费的案例可供参考,其中一个案例是将2011年的300元增加至1000元,另一个案例系高三复读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为600元/元。
5.抚养费纠纷中能否提出探视权的诉求?
法院认为,案由为抚养费的诉讼,而非离婚诉讼,不涉及探视权问题,两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当事人提出的探视权不在本案的审理范围之内,故对当事人提出的探视权的请求,本案不予涉及,可以另案起诉。
起诉案由中有探望权纠纷,关于探望权的问题,应另案起诉,在抚养费纠纷中法院不予处理。